接東南大學港澳臺辦公室的有關通知,學院將在2014級學生(在籍在校學生)中選拔赴臺灣國立臺北大學等5所大學交流學習。現將選拔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布如下:
1、交流時間: 2015-2016學年第二學期
2、臺灣5所大學要求:
對方學校 | 名額 | 對應我院相關系 | 備注 |
國立臺北大學 |
2 |
經濟管理系、電子工程系 | 大部分課程使用英文教材,部分課程為英文授課,需通過CET-4,英語水平良好 |
中國文化大學 |
2 | 建筑與藝術系、機械工程系、化工與制藥工程系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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義守大學 |
2 | 電子工程系、土木工程系、機械工程系、化工與制藥工程系、建筑與藝術系、經濟管理系 | 大部分課程使用英文教材,部分課程為英文授課,需通過CET-4,英語水平良好 |
中原大學 |
1 | 電子工程系、土木工程系、經濟管理系、機械工程系、化工與制藥工程系、建筑與藝術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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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中山大學 | 1 | 電子工程系、經濟管理系、機械工程系、化工與制藥工程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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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申請條件:
(1)思想品德優(yōu)秀,積極要求進步,好學上進,有較強的自主學習能力;
(2)性格開朗,有一定的表達和溝通能力;
(3)平均學分績點大于(或等于)2.5;
4、交流項目費用:
(1)學生需按我院當年度標準向我院交納學費及有關費用;
(2)在對方學校學習除學費外所有費用由學生自行解決。
5、申請流程:
(1)申請報名的學生務必到各大學的網站上查詢各專業(yè)領域及開設課程,并比對我院相對應專業(yè)的開課計劃,需要能夠基本吻合;
(2)有意赴臺灣5所大學交流學習的同學,請于 2015年10月10日之前填寫“東南大學成賢學院本科交流學習出國(境)學生申請表”(附件1),每位同學按照自己的意向順序填報兩所申請學校。同時附上本人成績單,經所在系主任審核簽署意見后送交教學部。
(3)對所有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,學校經審核、公示后報東南大學港澳臺辦公室。各高校接收名額及最終是否派出,待東南大學港澳臺辦公室確定后再確立最終錄取名單。
聯(lián)系人:教學部 董老師,真知館114室。電話:025-58690721
2015年9月22日

